维基新闻中心Wiki Sports News

强化金融法治保障维护金融稳维基体育首页定与发展 政策与监管

2025-04-02 04:46:59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当前我国金融的稳定与发展面临一系列新挑战,对强化法治保障的需求更加迫切。未来强化金融法治保障需要关注信义义务细则、风险分担和处置机制、金融合约剩余控制权安排等三方面问题,不断提高金融系统韧性。可以制定金融法为契机,加快完善金融基础性法律制度,在进一步明确金融风险分担和处置机制的基础上充实金融风险处置资源,积极培育与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文化,进一步夯实我国金融运行的法治保障。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制定金融法”。当前我国正处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的关键时期,需要以完备的制度和规则为支撑,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

  当前,我国已建成较为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和调控机制,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应注意到,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金融的稳定与发展还面临一系列新挑战,对强化法治保障的需求更加迫切。

  实体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一是经济增长模式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对金融体系转型提出了新的要求。要素驱动发展阶段主要依靠金融资源的大规模投入支持发展动能,而创新驱动阶段不仅需要金融资源的投入,还需要金融系统进一步提升和完善风险定价、资源配置、期限转换等基本功能,并借助金融科技等新兴手段培育新发展动能。从国际经验看,金融支持创新驱动既涉及政府与市场角色的“再认识”,也涉及不同市场化科技金融发展模式的探索。金融体系对创新驱动发展模式的适应很难一蹴而就,需要不断调试和完善,逐步探索适合国情的科技金融发展道路。

  二是经济高速增长阶段金融领域积累的存量风险和矛盾需要稳步化解。当前金融风险较为集中的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风险成因复杂、涉及面广,短期内对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构成制约,但也为推动金融系统发展变革带来契机。未来平衡好金融风险化解与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尤其是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安全和效率、存量和增量的关系等方面难度进一步提升。

  三是规范和引导资本良性发展对金融体系带来新的挑战。资本既是和土地、劳动力、技术、数据并列的五大生产要素之一,也是推动科技创新的关键力量。习强调“必须深化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我国各类资本及其作用的认识”。资本既有逐利性,也有在合理制度安排下的利他性和公益性。不同类型的资本间也存在密切、复杂的联系。未来需要进一步深入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特定和行为规律。

  四是数据安全或信息安全成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安全保障的新挑战。当前,金融系统的数据安全成为金融稳定需要关注的新维度。数据成为金融系统运行和功能发挥的核心要件,而以数据为支撑的金融体系可能面临重大的数据系统失能和金融系统失效的安全威胁。金融科技发展及其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使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的核心从资产安全转向数据安全。

  五是我国经济快速崛起,相较以往更接近世界舞台的中心,发展中面临的外部挑战增加。随着我国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与境外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金融体系的复杂性和风险外溢性进一步增加。同时,在金融开放的过程中,既要面对开放本身产生的风险,还要面对大国博弈带来的风险。

  金融交易的本质是契约交易,金融市场的本质也是法治市场。完善、WJ维基体育app免费下载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不仅是金融交易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也会影响市场信心和预期。从金融的功能逻辑看,完善金融法治建设需要关注信义义务、风险分担和处置机制、金融合约剩余控制权安排等三方面问题。

  信义义务缺少细则约束。信义义务(Fiduciary Duty)起源于“信托制(Trust)”,核心内涵是要求金融活动中的受托人忠诚地为委托人利益行事,不得利用受托人地位损害受托人利益。从广义上讲,信义义务涉及大部分金融市场参与方,如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均对其客户负有信义义务,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信用评级等中介机构对委托方负有信义义务,公司董事对股东也负有信义义务。由于信义义务是一个较为抽象的概念,英美等国往往在监管中结合具体应用场景制定详尽的监管细则,如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编写的《美国信托监管指引》中,对受托人在运营管理、资产管理、证券交易、不同类型账户管理等不同情形下的行为细则均做出规定,明确义务和边界;英国法律委员会把信义义务具体化为无冲突规则、不获利规则、保密义务等。目前我国在信义义务方面仍缺少细则规定,不同金融子行业及金融中介对信义义务的认定标准并不统一,导致“坏”机构受罚较轻或者逃避处罚,也导致“好”机构受过多约束影响其尽责主动性。

  风险分担和处置机制有待完善。金融业具有经营风险的特征,遵循风险收益对等原则,即高风险、高收益,反之亦然。完善的风险分担和处置机制是保障行业稳定运行的核心要素。一方面,金融交易须遵守投资者适配性原则。对投资者而言,不能参与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活动;对金融机构而言,不能诱导或误导投资者购买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同时还必须及时、全面、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在坚持投资者适配性的前提下,部分金融风险可被市场主体自我消化。另一方面,当金融风险超出金融交易各方短期承受能力时,需要有明确的风险分担和处置机制,尤其是要有充足的风险处置资源。目前我国金融机构的退出基本上由政府主导,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缺乏统一的程序和明确的法律制度支持,不仅存在成本高、效率低等缺陷,还难以充分保障债权人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利于金融系统的自我修复。

  金融合约“剩余控制权”处理原则不明确。“剩余控制权”概念源自不完全契约理论。完全契约状态是指合约能针对未来发生的各种情况,提前约定好交易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现实中由于金融市场是高度不完全的。金融合约约定的未来情形远少于未来真实情况,现实中随着市场状况的变化,总会有合约未尽事宜发生。同时,不少金融合约的影响具有外部性,并可能延续至合约到期日之后。对于金融合约未尽事宜,究竟由谁来拍板,或者根据何种原则来定,即为“剩余控制权”问题。金融合约“剩余控制权”问题的存在是把“双刃剑”,一方面能够对合约中的强势一方形成超额激励,因为强势一方往往能在超额收益分配中占得先机,这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激发潜在创新。另一方面,如果“剩余控制权”处理原则不明确或者不公正,可能会逆向激励相关人员借助地位、信息等优势过度谋求短期利益而忽略长远影响。对于金融合约“剩余控制权”问题,应合理设定长期风险绑定机制维基体育首页、激励机制和处罚标准,在“法不溯及既往”的基础上,平衡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并以法律形式加以明确......

搜索

网站地图